淄博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曝光行动 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9月30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公布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突出交通违法车辆,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及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共6092辆,其中,旅游客运车1辆、公路客运车1辆、重型货运车2525辆、营运车3416辆、危化品运输车149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有351辆,其中,重型货运车168辆、营运车180辆、危化品运输车2辆、旅游客运车1辆。
曝光2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1年6月28日12时20分许,张某驾驶鲁CC7107号重型罐车沿桓台县甘马路由北向南行驶进行洒水作业时与一辆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两方车辆交汇路面湿滑,重型罐车驾驶人张某因未正确系安全带受伤。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安全带是生命带,为了家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请系好安全带平安出行。
案例二:2021年8月11日14时53分,李某铎(74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经鉴定系机动车)沿周村区新建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永安路路口时,闯红灯过路口时,与沿永安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贾某立(男,34岁)驾驶的鲁C569BN号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致李某铎受伤,两车受损,李某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8月12日晚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李某铎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贾某立不承担事故责任。
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博山区S235张鲁线簸箕掌村至大庄村路段车辆流量大、车速快,两侧村庄集中,非机动车、行人穿行现象频繁,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联合整治。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途经此路段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以及规定速度通行,确保出行交通安全。
全市高危风险企业213家:
详见附件
5名终生禁驾人员,张某苗、盛某晨、秦某亮、宋某宝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张某娜因饮酒后发生重大事故构罪被终生禁驾。
附件: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