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品质提升——淄博市发布2021年消费投诉热点
日前,淄博市发布2021年全市消费投诉热点、产品质量抽检和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情况。
一、2021年全市消费投诉热点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0749件,同比增加16.54%。其中,投诉36306件、举报1444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6.18万元。投诉热点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般食品类。2021年共受理该类投诉4917件,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涉及食品安全2906件、质量818件、价格188件,分别占一般食品类投诉的59.10%、16.64%、3.82%。反映的问题有:食品过期、变质或有异物;食品包装破损,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等。
(二)餐饮和住宿服务。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2397件。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涉及食品安全1343件、质量394件、售后服务177件,分别占比56.03%、16.44%、7.38%。反映的问题有:餐饮卫生环境差,饭菜内有异物,服务态度差;住宿服务与广告宣传内容不一致,住宿卫生条件差等。
(三)家居用品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2392件。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涉及质量1290件、售后服务385件、广告64件、价格61件,分别占比53.93%、16.10%、2.68%、2.55%。反映的问题有:家具气味大、表面有划痕、运输过程不规范损坏家具等;家具没有合格证明;商家不兑现承诺,不按时发货,拒绝维修等。
(四)服装鞋帽。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2129件。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涉及质量1360件、售后服务303件,价格75件、广告72件,分别占比63.88%、14.23%、3.52%、3.38%。反映的问题有:服装涉嫌假冒伪劣,存在染色、无厂名厂址等情况,鞋子掉色、断帮等,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拒绝修理、更换、退货等。
(五)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1717件。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涉及预付式消费纠纷717件、质量464件、合同151件、售后服务136件,分别占比41.76%、27.02%、8.79%、7.92%。反映的问题有:因经营者迁址、转让或停业等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或者故意拖延、拒绝提供服务等;经营者提供的实际服务质量与承诺不一致等。
(六)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 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1435件。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涉及预付式消费纠纷571件、质量519件、合同99件、售后服务83件,分别占比39.79%、36.17%、6.90%、5.78%。反映的问题有:未在经营场所明码标价;经营者不能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提供预付式消费服务,或者退款;美容店未事先征求消费者意见,擅自使用升级产品,并收取额外费用;服务水平未达到消费者的要求。
(七)家用电器类。年内受理该类投诉1330件,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涉及质量619件、售后服务457件、合同28件,分别占比46.54%、34.36%、2.1%。反映的问题有:空调漏水、不制冷(热),冰箱噪声大等;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予处理或多次维修后故障仍无法排除;送货、安装不及时;维修乱收费;商家不兑现承诺等。
(八)销售服务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1179件,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涉及售后服务693件、质量284件、广告87件,分别占比58.78%、24.09%、7.38%。反映的问题有:商家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售后服务质量差,不提供售后服务,或者联系不上售后服务机构等。
(九)交通工具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932件,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涉及质量489件、售后服务170件、合同107件,分别占比52.47%、18.24%、11.48%。反映的问题有:车辆空调噪音大,轮胎漏气,刹车异响,发动机损坏,4S店不及时维修或不予修理;电动汽车电池以次充好,无质保卡、合格证;不按约定退还购车押金等。
(十)停车服务类。年内共受理该类投诉853件,挽回经济损失1.31万元。从投诉问题类别看,涉及价格539件、售后服务215件、质量13件,分别占停车服务类投诉的63.19%、25.21%、1.52%。反映的问题有:停车场设立的停车收费公示牌不醒目;公共停车位未公示收费标准;停车场收取的费用与公示的标准不一致;收取停车费未出具正规收据等。
二、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抽检情况
(一)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情况
2021年,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对化工产品、服装、消防产品、钢材等120余种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2985批次产品,合格281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5.59%。组织对日用陶瓷、小家电、衣料洗涤剂、电动自行车、儿童和学生用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309批次产品,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全年分6轮对全市加油站实施全覆盖抽查,共计抽查车用汽柴油1304批次,抽查车用汽柴油生产企业6家40批次成品油产品;对涂料、油漆等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检,抽检产品107批次;抽查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产品109批次,8批次“厚度、标志等”项目不合格。组织对消防产品、安全帽、电动车摩托车头盔等安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产品153批次,发现不合格11批次。组织水泥、陶瓷砖、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查202批次,发现11批次不合格。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2021年全市共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7480批次,共发现不合格食品1063批次,问题发现率为3.87%。其中,市本级开展节日、豆制品、特殊食品、网红烧烤店等专项和常规抽检12次,共计5883批次,发现不合格159批次,问题发现率2.7%。落实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常规、专项抽检21次,共计2974批次,发现不合格83批次,问题发现率2.79%。抽检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别是:餐饮具的大肠菌群、银离子洗涤剂残留量不符合要求;蔬菜类如生姜、豇豆、韭菜、芹菜等农药残留超标;畜禽肉如鸡肉、牛肉等兽药残留超标;加工类食品添加剂超标超限使用等。
对以上抽检结果,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官网进行了公示,对存在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了查处,对产品质量不合格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实施了专项整治。
三、强化监管执法,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一是聚焦民生领域,开展“铁拳行动”。今年以来,针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重拳出击,重点打击10类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有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我市共查办案件9945件,涉案货值4169.79万元。其中,查办食品类案件4806件,案件总值275.69万元;查办药品、器械和化妆品类案件1186件,案件总值428.96万元;查办反不正当竞争案件88件,案件总值38.08万元;查办传销类案件5件,案件总值2610万元。
二是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贴心惠民办十事”活动。在全省率先实现食品安全快检检测在农(集)贸、便民市场全覆盖,开展快检56079批次,发现问题产品294批次,并依法进行了处置,守护群众“菜篮子”安全。常态化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全市共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292期,其中红榜上榜单位703家,黑榜上榜单位637家,整改提升618家,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餐饮具清洗消毒检查覆盖2.8万余家餐饮单位,已抽检1549批次,立案查处32家。开展违法广告“五净”整治,聚焦“爱老”、“护幼”、房地产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查办广告违法案件235起,曝光22起典型案例。重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和物业收费乱象,查处违法行为24起。推进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依法核查涉嫌违法线索,累计查办各类涉网案件251件。突出整治“四大民生领域”计量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加油加气、眼镜制配领域计量失准问题,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通讯员 刘刚 周赤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