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淄川:固化“四项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
8月3日下午,淄博市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组织召开品质提升走在前2022年“沉浸式”文明创建应用场景示范案例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向社会发布淄川区“沉浸式”文明创建应用场景示范案例之《固化“四项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
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淄川交警大队承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城区5条主次干道路面和2个交通路口秩序维护。现7个点位已基本达标,正在不断巩固提升中。淄川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市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部署要求,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引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固化机制,持续发力,推动创城工作常态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持续改善,努力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交警力量,体现交警担当。
一是固化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常态化机制。紧密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深入组织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突出娱乐场所、餐饮、夜市等重点路段和晚9时至次日凌晨3重点时段常态化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重点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4次,查处酒醉驾485起,不礼让行人22034起。部署开展学校、医院、商圈、车站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排查确定重点治理学校10个、医院5个、商圈2个、车站1个,一点一方案推进治理工作,疏堵治乱保畅通。
二是固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常态化机制。全面贯彻《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印制宣贯工作方案,推动党委政府专题部署电动行车非标车治理工作,全力构建高效协同、多方共治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源头管理工作,依托网格员、物业、安保等基础组织力量,加强对进出社区、村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的日常提醒教育。与文明办协调配合,加强对全区企事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管理力度。在构筑源头管理防线的同时,交警大队全警动员,机关科室警力全部充实一线,组织开展了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在城区文化路将军路、淄城路将军路等6处重点路口设立固定执勤点,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劝导和处罚力度,今年以来共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45408起,不戴头盔2890起。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挂牌率,指导全区83家业务办理网点开展带牌销售工作,进一步提供便利的注册登记渠道,满足群众更新车辆需求。发挥科技设备作用,利用大数据融合平台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人脸比对、研判分析、发送警示信息,实行管教宣全链闭环治理。今年以来,共研判违法数据28322起,向违法驾驶人推送首次提示短信11630条。
三是固化违停治理常态化机制。坚持将机动车乱停乱放作为城区道路交通治理的重点,充分发挥交警城管停车管理联巡大队作用,落实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巡控、提醒劝离查处并重工作机制,突出松龄路、般阳路、吉祥路等6条重点道路及SM广场等商圈周边区域,持续开展违停治理。加强路面管控的同时,加强科技监管,利用视频监控常态化对各主要路段开展巡察。今年以来,共提醒劝导、处罚违停车辆2万余起。
四是固化文明交通宣传常态化机制。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守护等活动,通过开展执法大直播、利用“一村一警”“一企一警”等交通安全微信矩阵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印发文明交通倡议书、致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持续开展爱心头盔发放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各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力度,倡导文明出行、和谐交通良好风尚。今年以来,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4万余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