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2023)鲁0304执44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小玲与被执行人马鹏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马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陈小玲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马鹏
公民身份号码:370304197504126211
执行标的:153825元
悬赏金额: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马鹏的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且执行到位的,将向线索提供人发放该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3-4120150
联系人:郭法官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来源: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