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万元!800余箱!4名嫌疑人被周村警方抓获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董玮
近日,周村公安分局连续破获两起涉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各类烟花爆竹800余箱,涉案价值30余万元。
案件一:12月初,群众向永安派出所提供线索:有人在周村区某某游乐场附近一院落内大量储存烟花爆竹并往外出售。出于安全考虑,民警迅速前去摸排查看,发现该院落四间房屋内均堆满了各类烟花爆竹,该院落虽处郊区,但不远二十米处就有群众居住,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事态紧急,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通过多种分析研判方式,全面了解涉案人员情况。12月中旬,办案民警将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犯罪嫌疑人盛某、刘某依法抓获,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50余箱。
案件二:12月初,永安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通过对违法嫌疑人所使用的微信账号进行研判分析,最终确定其身份为辖区居民孙某,后通过缜密分析,精准研判,迅速锁定嫌疑人孙某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后民警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孙某抓获,在其父母居住的居民小区储藏室内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0余箱。通过孙某的供述,民警顺线追踪,在周村区北郊镇抓获其上家王某,并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所居住小区的一楼车库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200余箱。
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盛某、刘某、王某以及违法嫌疑人孙某均对各自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贩卖、储存烟花爆竹牟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盛某、刘某、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违法嫌疑人孙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经营、运输、储存均应经过依法批准或者许可,私自经营、运输、储存不仅违法,而且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示广大市民,切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儿戏,发现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