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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春节消防安全提示

齐点淄博 2024-02-07 16:24:28 阅读量:

2024-02-07 16:24:28

2024年新春佳节将至,春节期间客流物流密集,节庆活动、旅行出行增多,用火用电用气增加,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增大,国家消防救援局2月6日发布春节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注意消防安全,平安祥和过节。

一、社会单位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落实节日期间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二、“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组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主动拆除在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主动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营业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设有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的单位要严格值班值守,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防火检查、巡查。

四、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不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电池)不要进楼入室。

五、电热毯不宜长时间通电,不要反复折叠;电暖器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在电暖器上直接烘烤衣物。人离开时要随手关闭电热器具的电源。

六、燃放烟花爆竹要购买合格产品,遵守当地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儿童燃放时要有成年人陪伴,不得在室内燃放,在室外燃放时要远离可燃物,不向人群或建筑外窗喷射投放。

七、自驾出行时要检查车辆油路、电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材、安全锤位置,遇到火灾时迅速安全有序逃生。

八、家中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拨打119报警,成人可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初起火灾扑救,不能灭火时迅速离开现场,离开后不要再返回火灾现场。

九、进山入林旅游或作业生产,要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主动上缴火源,严禁携带火种和野外用火,如遇森林火险请拨打报警电话:12119。

来源:国家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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