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发布紧急通知!事关电动车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孙晓
为深刻汲取“2.23”南京居民楼火灾事故教训
2月25日
周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周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合印发紧急通知
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
同时组织各队站深入小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情况开展检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区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9分,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为深刻汲取“2.23”南京居民楼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消防安全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采取坚强有力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工作质效,坚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淄安委发〔2022〕1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淄安委发〔2023〕15号),立即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消防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要结合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公安机关要指导督促属地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责任,把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纳入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各镇、街道要发动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基层消防力量,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多措并举整治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及事故案例,通过印制、发放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系列海报、视频等宣传资料,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贯、消防安全知识普及、事故案例警示。依托住宅小区公告栏、电梯广告、楼宇电视等媒介播发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事故案例、法律责任、消防安全提示,张贴警示宣传海报。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基层组织、网格员、楼长等“敲门入户”开展消防宣传,发放宣传手册、提示卡,通过业主微信群发送警示信息,点对点、面对面开展宣传提示,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周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周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