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发布悬赏公告!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张震
3月5日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
执行悬赏公告(2024年第9期)
悬赏公告
张店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元田与被执行人张宸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宸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李元田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宸浩,男,1990年6月8日出生,汉族,现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马尚大街18号。公民身份号码:370831199006085133
执行案号:(2023)鲁0303执3860号
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22)鲁0303民初7965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悬赏标的:214581.21元及利息及2100元受理费。
悬赏金额:凡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宸浩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线索),举报人提供的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在本案执行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对于提供被执行人张宸浩下落并由人民法院控制被执行人的,向举报人支付2000元悬赏金,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有关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人的举报,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联系电话:0533-2861750
联系人:吴法官
二0二四年三月五日
来源:张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