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
淄川区发布
《关于公布全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的通告》
鼓励广大群众举报
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坚决遏制各种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坚决遏制各种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特通告如下: 2.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1.居民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应向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反映处理。 2.也可拨打区消防救援大队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533-2827255(请在工作日拨打,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邮箱:zcxfdd@zb.shandong.cn。1.举报要实名,并提供相关证据照片,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匿名举报一律不受理。 2.举报人可使用手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并说明拍摄的时间和地点,发到邮箱,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进行核查并回复,同时核查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管理组织消防安全履职情况,对未依法履职的将立案处罚。3.举报人要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报复性举报的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淄川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