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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

齐点淄博 2024-07-10 19:45:23 阅读量:

2024-07-10 19:45:23

7月8日

沂源县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划定沂源县烈士

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



公告详情



图片


图源:沂源县人民政府

原文:

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696d489871774b4da7ea_n_1605850035.6946/doc_668b8cdc32ee795debb5287a.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省、市对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促进英雄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现将沂源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沂源县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陵园占地面积为33421.59平方米,保护范围为宗地图所示红线内的区域,东侧以J3-J10连线为界;南侧以J10-J14连线为界;西侧以J1-J14连线为界;北侧以J1-J3连线为界。

松崮烈士陵园保护范围:陵园占地面积为2929.08平方米,保护范围为宗地图所示红线内的区域,东侧以J2-J3、J5-J6连线为界;南侧以J4-J5、J6-J7、J8-J10连线为界;西侧以J1-J10连线为界;北侧以J1-J2连线为界。

唐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陵园占地面积为1101.56平方米,保护范围为宗地图所示红线内的区域,东侧以J2-J3、J4-J5连线为界;南侧以J3-J4、J5-J6、J7-J8连线为界;西侧以J1-J8连线为界;北侧以J1-J2连线为界。

何万祥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纪念碑占地面积为634.24平方米,保护范围为宗地图所示红线内的区域,东北侧以J2-J5连线为界;东南侧以J5-J9连线为界;西南侧以J9-J14连线为界;西北侧以J14-J2连线为界。

烈士陵园以外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全县陵园以外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共两处,分别为南涧抗战纪念碑和松山战斗纪念碑。南涧抗战纪念碑保护范围为以纪念碑为中心,直径3米范围内为保护范围;松山战斗纪念碑保护范围为以纪念碑为中心,直径5米范围内为保护范围。




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

沂源县行政区域内为纪念英雄烈士而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英名墙、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纪念设施以及上述保护范围内的其他附属设施均属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今后在保护范围内修建纪念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均纳入同等保护内容。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来源:沂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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