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该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草案》共九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假期天数、假期待遇、假期管理、休假方式、争议处理、法律责任、实施日期。其中第三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而在休假方式上,《草案》规定,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一次性休也可以分段休。同步发布的“关于《浙江省婚假规定(草案)》的说明”中提到,对于草案明确的13天婚假,从职工出发,绝大多数群体认为已基本能够满足结婚需求;从用人单位出发,通过分段休婚假、员工调剂等可以有效缓解婚假带来的不利影响。
来源:中国新闻网、浙江人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