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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涉张店多家幼儿园、培训学校!

齐点淄博 2024-09-05 16:59:50 阅读量:

2024-09-05 16:59:50

9月4日,

张店区民政局发布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这13家社会组织,
请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经查,张店区车站街道华泰社区卫生服务站、淄博市张店区佰乐幼儿园、淄博铝厂有限公司卫生所、淄博市张店区大成幼儿园、淄博市张店区阳光青少年文化艺术中心、淄博市张店区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淄博市张店区迪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淄博市张店区壹如跆拳道俱乐部、淄博市张店区启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淄博市张店区舞星艺术培训学校、淄博市张店区艾贝幼儿园、淄博市张店区启稚幼儿园、淄博市张店区基石教育培训学校,这13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2022、2023年度工作报告,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社会组织年报的违法事实。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18日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EMS邮寄等方式向以上13家社会组织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本机关认为,以上13家社会组织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以上1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以上13家社会组织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以上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请以上社会组织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张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联系电话:0533-2869558

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35

 

张店区民政局

2024年9月4日


来源:张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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