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以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持续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楠楠 通讯员 郭金钢
10月16日,淄博高新区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贯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行,涉及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公司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是企业应知必知的法律,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新《公司法》颁布以来,淄博高新区综合研判、多点发力,以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持续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淄博高新区全面宣传新《公司法》的关键要点、主要变化、及相关解读,尤其是企业关注的五年制认缴登记制度,告知企业新法实施后存在过渡期,减少企业过度“焦虑”。通过详细的解读,让群众能够清晰地了解新规定对经营主体的影响,以及如何更好地遵循法律规定,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发展,营造新《公司法》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张贴宣传海报、在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及相关普法视频,开设新《公司法》解读服务专窗、服务热线,制作新《公司法》热点解读、办事指南单页,在大厅登记窗口、园区企业服务站点进行推广发放。目前,已发放宣传推介材料1000余份。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台后,淄博高新区积极组织窗口登记人员集中学习,对新修订的内容进行逐条解析,重点对完善五年制认缴登记制度、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删除“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等内容进行分析探讨,确保登记人员学好、用好、执行好新《公司法》。
淄博高新区针对经营规模与注册资本明显不符且有减资需求的企业,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帮办代办,在线下帮代办窗口和线上,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帮助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刊登减资公告,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减资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同时,针对新设立企业申请的注册资本与经营规模明显不符时,窗口帮代办人员也会及时提醒,将新《公司法》中的五年制认缴登记制度告知,建议适当调整注册资本,真正让企业实现“办理登记有依据、针对调整有办法、依法治企有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