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逐渐将取暖列为民生问题。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规定的情况下,目前各个省市政府加大取暖保障力度,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众,由政府帮助解决部分取暖问题,给予减免费用等等。例如,天津市明确:享受特困供养人员,供热费用给于全额补贴。对城乡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250元以内的按采暖费6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对低收入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给予每采暖季340元的定额补贴。在甘肃兰州,当地今年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组织开展“送温暖”行动,累计为6.2万余人(户)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资金约1649.3万元,向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个采暖期发放36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个采暖期发放120元;向城市分散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户每个采暖期发放1860元,向农村特困对象每人每个采暖期发放120元,向城市低收入家庭每户每个采暖期发放700元。截至10月底,山东青岛今年按照城市每户不低于600元,农村每户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共计为6.6万户低保特困家庭发放取暖补助金34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