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地公开悬赏!
12月23日
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
新一期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张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之璋与被执行人杜清心、淄博清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杜清心、淄博清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杜清心,女,1995年03月26日出生,汉族,住桓台县果里镇康家村2组1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321199503262129。
被执行人:淄博清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10MA3TT74R2Y,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淄博经济开发区双杨管区牛家村中国财富陶瓷城T6区114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飞。
执行案号:(2024)鲁0303执2916号。
执行标的:706231.57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杜清心、淄博清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3-2863160 。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来源:张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