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事关国家安全,法官带你“涨”知识!
2025年4月15日
是第十个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主题为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窃取、泄露国家秘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等都属于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
首先,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其次,当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时应及时报告,并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必要时还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等。
守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让我们携手共筑国家安全防线!
来源:北京四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