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深圳 优化环境】市法院:提高审判质效 服务企业发展
按照市“一号改革工程”要求,全市法院持续转理念、优动能、提效率、防风险,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市场经济发展中,一些企业的破产淘汰不可避免。对于这类破产企业,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协助他们市场化重整,盘活资源,淄博中院学习深圳破产法庭的市场化理念,探索出了作用更大、效果更好的“破产审判淄博模式”。在万鑫集团破产案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推行“破产不停产”“清算不破营业”等做法,重点在推进重整挽救与持续运营上下功夫,保障了近2000名职工就业,且重整期间企业上缴税收6000多万元。今年3月份,这一做法作为山东省唯一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全国法院服务保障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赵玉忠
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充分尊重企业意愿,按照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方式,确保企业的运营价值,实现企业生产不停、市场不丢、职工不散、税源不断。
与此同时,市法院积极推动建立“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一站式机制,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民商事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7694件,占一审民商事结案数的38.90%,平均办案期限缩短33天,服判息诉率提高8.36个百分点。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 王鲁建
组建了中院的速裁团队,专门审理程序类案件和民商事简单案件,速裁团队暂时由4名员额法官组成。组建之后呢,流转至业务庭的案件明显减少,案件的快速审理周期大幅度提高。
淄博市企业联合会 淄博市企业家协会主席 东岳集团董事长 张建宏
针对企业的法律需求,用司法服务企业的措施,可以说精准有力施策,这种主动靠上服务,送法上门,解决难题,为企业的发展塑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