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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征用补偿办法

齐点淄博 2020-09-08 18:31:24 阅读量:

2020-09-08 18:31:24

日前,我市在全省16市率先制定出台了《淄博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征用补偿办法》,对征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从事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补偿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按照《办法》规定,淄博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征用补偿对象主要是指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动的参加市内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以及省政府或省直部门指令参加市外应急救援行动而得不到补偿的市内应急救援队伍、市内应急救援物资被征用单位和个人。《办法》明确,淄博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征用补偿费范围主要包括救援队伍补偿费、救援物资补偿费。救援队伍补偿费主要包括人工费、设备(车辆)租赁费、耗材费以及其他费用。救援物资征用补偿费主要包括:因征用发生的实际损失和费用,以征用凭证确定的征用范围计算。补偿费用参照我市队伍救援补偿费用标准,给予被征用单位补偿;征用物资发生毁损,按照市场价格补偿。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3个省级专业救援中心,17支专业救援队伍,5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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