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不动产权证消费券发放活动
不动产权登记关系千万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暖,我市自今天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七个月的不动产权证消费券发放活动。
此次消费券发放活动面向全市办理一手住宅或者商住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个人,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在相关部门办理完不动产权证登记工作后,登陆“淄博服务”APP实名注册认证后自动领取,政府将根据具体办理时间按照个人所缴纳契税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符合条件市民免费发放消费券。
市财政局国库科副科长 郭方毅:我们这个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今天到今年的12月31日,按照缴费契税金额的百分之十生成消费券,每张面值一百元,第二阶段从明年的一月一日到四月三十日,按照缴纳契税金额的百分之七生成消费券,每张面值七十元。
此次活动还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对开发企业承诺活动期间交房即办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单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节点前,预售资金监管部门按实际控制节点留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拨付预售监管资金,降低后留存比例不低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留存比例10个百分点。
市大数据局工作人员 宋敏:这次市里开展的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依托市里自己的“淄博服务”APP开发了消费券发放平台,我们打通了税务、不动产登记、消费券发放、银联支付系统互联通道,实现了消费券自动生成、发放,和核销一体化全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