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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解读 淄博:厚植发展沃土 助力新经济企业扬帆蓝海

齐点淄博 2020-10-19 19:58:00 阅读量:

2020-10-19 19:58:00

在淄博新经济发展大会上,我市重磅发布《关于支持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政策》从建立新经济企业培育库、支持新经济创业、加快培育高成长瞪羚企业等12个方面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干货支持政策,全面支持新经济发展,树立淄博市发展新经济的城市新风尚。从今天开始《淄博新闻》栏目将对12条具体政策进行解读,今天播出“淄博:厚植发展沃土 助力新经济企业扬帆蓝海 ”。

新经济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我市在厚植新经济企业发展沃土上出实招,助力新经济企业扬帆蓝海。积极建立新经济企业培育库,按照新经济种子企业、高成长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分级建立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精准支持。

对于成立三年内的入库新经济种子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 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并给予3年期 500平方米以内办公空间免租支持。加快培育高成长瞪羚企业。对首次获市级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入选奖励,对经培育列入山东省瞪羚企业名单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奖励。对于首次获得国家权威机构榜单或省、市认定的市内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 、1000万元资金扶持,并在企业投融资 、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于新引入的准独角兽企业设立总部、独角兽企业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实行“一事一议”重点支持。对于本地龙头企业孵化培育出国家 、省 、市认定的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龙头企业20万元/家、100万元/家、300万元/家奖励。对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入库企业,按照年度实际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对于准独角兽、独角兽企业,每年重点遴选不超过5个项目,支持面向全球招标,寻找项目研发人员和团队,按照项目实施金额的40%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研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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