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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全国第一! 第二季度淄博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5.17米

齐点淄博 2020-11-25 15:42:13 阅读量:

2020-11-25 15:42:13

11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淄博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水利部门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地下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修复和改善。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淄博市是全国110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量只有9.8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可利用量仅为232立方米,不足全省人均水资源量的三分之二,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九分之一。淄博市作为老工业城市,原有的用水方式比较粗放,多年来,水资源供给压力大,特别是遭遇干旱年份,用水供需矛盾紧张。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思路,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有效缓解全市水资源供需矛盾”作为首要任务,综合措施并用,开源节流并重,统筹水源调度,狠抓节约用水,重视水源保护,大力提高用水效率,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近期,在水利部关于第二季度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的通报中,我市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5.17米,在全国108个存在浅层地下水超采区的市(地)中位列第一;深层承压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1.21米,在全国存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的市(地)中排名第11位,我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2015年,省政府划定我市的张店区、周村区、临淄区、高新区、桓台县部分区域为浅层地下水限采区,总面积945.6平方公里,超采量2370万立方米;高青县全部划定为深层承压水禁采区,总面积830平方公里,超采量为992.3万立方米。按照《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从2016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到2020年,将现状浅层地下水超采量2370万立方米全部压减;到2025年,深层承压水全部压减,并建立区域地下水超采区压减总量与地下水位双调控制度。为全面完成我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目标,按照“控采限量、节水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的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思路,组织编制了《淄博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涉超采区治理区县作为实施主体也同步编制了实施方案,明确和细化了全市浅层地下水到2020年底全部压减、全市深层地下水到2025年底全部压减的总目标,以及每年需要完成的年度目标,并制定科学可行的措施,以治理目标节点倒逼任务完成。

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助力压采工作。经过对上不断积极争取,2016年以来,全市共争取国家、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专项资金1.5亿元,其中桓台县2017年和2018年连续被列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国家试点县,分别争取中央专项资金6000万元和3500万元;临淄区2018年被列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省级重点县,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周村区今年被列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国家试点区,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000万元。目前,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区县的体制机制建设和工程措施建设,通过实施水源置换、农业节水、河道整治和引水补源等工程项目的实施,形成了地下水压采能力1066万立方米。

三、统筹调度配置水源,大力压减地下水超采水量。建立水资源调度令制度,及时调整水源配置方案,实时科学合理调度水源水量。关停了位于地下水超采区的朱台、南闫水源地,压减地下水开采量590万立方米。完善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引黄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客水供水保障能力。桓台县建设了水源置换1号线、2号线工程;临淄区建设了北线引水工程和引黄中线生活水源置换工程;周村区建设了农村水源置换工程。通过客水水源置换工程可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600万立方米。

四、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控地下水超采区新增取水。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通过开展水资源论证切实将不符合产业政策、与当地水资源条件不相适应的项目拒之门外。对地下水压采任务未完成的区县,采取禁止新增使用地下水、延续水量实行“逢延必减”等严控措施。同时,加快推进再生水资源配置力度,2018以来,共开展各类规划水资源论证13个,再生水利用率要求达到40%以上,有效推动了客水和再生水水资源的配置力度,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五、深化节约用水管理,不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在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所有区县全部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基础上,制定了《淄博市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进一步强化节水约束管理,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加强取用水监管,全面促进工业、农业节水提质增效,推进全域构建节水型社会。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严格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征收水资源税制度,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深挖节水潜力。大力开展农业节水项目建设,桓台县建设了1.5万亩水肥一体化农业节水灌溉项目,形成节水能力240万立方米;临淄区建设了1.9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形成节水能力254.4万立方米。同时,加强节水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节水型机关、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民节水意识,营造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

六、细化调度和考核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超采区治理工作月调度制度,准确掌握各区县地下水压采进度情况,按月统计分析对超采区地下水位动态变化情况,及时了解超采区地下水位变化。同时,严格对超采区县的管理考核,重点突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在地下水管理中的“风向标”作用,实行超采区治理总量、地下水位、地下水开采量“三元”控制,助力超采任务重的区县完成好地下水压采和水源置换任务。

2016以来,全市共压减浅层地下水2714.82万立方米、深层承压水644.2万立方米;共封填(存)浅层地下水自备井358眼,封填(存)深层承压水自备井68眼;超采区地下水位由2017年9月的3.48米上升到2020年同期的7.59米,回升了4.11米;全市地下水取水量由2016年6.44亿立方米压减至2019年底4.98亿立方米。

今年8月以来,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利用一年时间,全面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摸清全市已知取水口和未登记取水口的数量、取水口的合规性和取水口的监测计量现状,依法整治存在的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健全取水口监管机制,力争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形成全市取水口信息“一张图”,建立反映取水口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一本账”,建立健全取水口长效管理“一套机制”。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登记对象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或者地下取水,依法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各类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主要包括河湖(含水库、渠道、人工河道等)取水口、灌区(渠灌区、井灌区)取水口、公共供水企业(集中式)取水口、工业企业取水口、城乡居民(分散式)生活用水取水口、园林绿化与环境卫生及生态取水口、再生水厂取水口、其他用水户(建筑业及第三服务产业等)取水口等。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除依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河道外用水的取水口均应列为本次核查登记对象。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一方面是加强工作调度,推动工作落实,针对明确的取水口核查登记任务数,匹配成立四个指导检查组,对挂包各区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各区县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三个服务”工作理念,编写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信息表填写注意事项明白纸,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填报效率和准确率明显提高;主动对接基层、企业,及时沟通协调核查登记过程中的问题难点,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切实为取水单位提供高效高质量服务,保障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目前,我市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录入取用水户1205家,整体进度位居全省前列。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在此向全社会呼吁,请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且符合办理条件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及时向取水口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到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对不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非法取水户,特别是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内的非法取水户,须立即进行整改并自行封闭取水井。

欢迎广大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违法取水行为,对存在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问题,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和查处。

举报、咨询电话:

0533-2771322(淄博市水利局)

0533-2270798(张店区水利局)

0533-5280017(淄川区水利局)

0533-4180207(博山区水利局)

0533-6195297(周村区水利局)

0533-7181239(临淄区水利局)

0533-8225119(桓台县水利局)

0533-6962141-386(高青县水利局)

0533-3241080(沂源县水利局)

0533-3580486(高新区水务处)

0533-7013998(经开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工作组)

0533-6030116(文昌湖水务局)

下一步,淄博市水利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把水资源节约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着力强化“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工作理念、“大抓落实、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工作追求,为淄博凤凰涅槃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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