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齐点淄博 2020-12-07 18:14:44 阅读量: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国有企业人员专业结构,现决定面向全市选聘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园林项目主管一名,园林项目工作人员一名,市政项目工作人员一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一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
2、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强,对于工程现场出现的各种情况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3、诚实稳重,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执行力,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
4、岗位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履行岗位所必须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16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鼓励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应于2020 年12月16日17: 00 点前本人将报名材料送至淄博文昌湖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三楼会议室)。如确实无法现场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至wchcsjsfz@163.com并电话告知。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淄博文昌湖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报名表》(附件1)、《淄博文昌湖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岗位自我评价材料》(附件2 );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分析比选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面试结果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占50%、面试得分占50%,计算综合得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得分达不到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全面了解政治品质、专业能力、专业素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五)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研究聘用
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内及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试用期为半年(计入合同期) ,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聘期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选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开选聘人员任职后,行政、工资、保险等关系及时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选聘人员属于企业在职人员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争议或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不得入职。工资按照《文昌湖区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淄博文昌湖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淄博文昌湖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三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33-7874205(联系人:肖凯)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