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淄博市“十三五”成就巡礼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100%,全省第一!我市被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
12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龙辉向社会发布淄博“十三五”时期水利建设情况。
内容如下:
淄博地跨黄淮两大流域,鲁山以南的沂源县属于淮河流域,鲁山以北属于小清河水系,黄河在高青县过境长度45.6公里;境内主要有黄河、小清河、沂河、孝妇河、淄河等10条省市骨干河道,有三级支流以上河道93条,总长度2170km;有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5座、小型水库165座。我市的水文气象基本特点是“十年九旱、旱涝交替、旱涝急转、降雨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水量657.8毫米,是全国110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也是全国80座重点防洪城市之一。多年来,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严重干旱和严重水患并存,水资源供需情况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市水利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围绕破解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水安全问题,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利改革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下面,我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介绍水利工作有关情况。
一、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初步建成
一是全力打赢水旱灾害遭遇战。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职责,科学修订工作预案,组织开展防御演练和风险隐患整改。2015年,面对持续严重干旱,全市投入抗旱资金1.12亿元,利用机井、抽水泵站及水库放水灌溉浇地818.76万亩次,解决32.23万人吃水问题,挽回粮食产量。2019年,面对百年一遇,局地达二百年一遇的“利奇马”台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提前主动预防,及时会商研判,科学统筹调度,全力抢险救援,实时调控水库泄洪流量,最大限度发挥水库调蓄滞洪能力,减小河道行洪压力。台风期间,太河水库累计拦蓄洪水9802万立方米,下泄洪水3101万立方米,削减洪峰84%;萌山水库累计拦蓄洪水4424万立方米,下泄洪水2400万立方米,削减洪峰63%。
二是加快补齐水利工程建设短板。“十三五”时期,组织实施东猪龙河下游段、新城区防洪河道下游段、孝妇河黄土崖段综合治理工程等,组织开展孝妇河、沂河、乌河等河道及其支流中小河道连片综合治理,累计治理河道300余公里;同步完成2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19年“利奇马”台风过后,结合省统一部署和我市实际,梳理确定水毁修复、巩固提升、抗旱水源、水利信息化共四类101项工程,总投资56.83亿元。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疫情,从3月20日开始,利用三个月时间,集中实施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组成专班6个工作组,建立6项机制,严格执行36项具体措施,不等不靠,全力以赴,于6月20日提前10天完成今年主汛期前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42亿元,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三是完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职能划转之前,2016至2018年累计完成投资2.23亿元,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8万亩,提升灌溉面积0.83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8.8万亩。持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2016年、2017年实施高青县马扎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改善灌溉面积18.02万亩;2017年,实施太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改善灌溉面积17.7万亩;2020年实施高青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灌溉工程,规划总投资为5.03亿万元,计划12月底前完工。
二、水资源管理保护成效渐显
“十三五”期间,持续深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水资源科学优化配置。
一是抓源头,持续强化取用水管控。探索实行用水调度令制度,规范开展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各年度全市用水总量均控制在省定年度12.87亿立方米以内。狠抓地下水开发利用管控,逐步压减地下水许可取水量,有序封停自备井,对上争取并实施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国家及省试点项目。2016以来,全市共压减浅层地下水2670.2万立方米,压减深层承压水625.2万立方米,全面完成省定压减任务。根据水利部通报,今年第二季度我市浅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5.17米,在全国同类型108个城市中位列第一;第三季度我市深层承压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同比上升4.18米,在全国同类型37个城市中升至第二位。
二是抓保护,切实保证水源地安全。组织编制《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在定期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基础上,编制全市水源地生态修复方案,制定水源地生态修复责任清单,做好技术指导。严格执行重要水源地水质月检通报制度,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同配合,规范开展水政监察。科学调整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8年6月底大武水源地停止供应饮用水,2019年6月刘征水源地停止供应生活用水,目前全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持在19个。
三是抓节水,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平衡测试为抓手,以超定额(计划)累计加价(税)为杠杆,以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和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为载体,不断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受水利部委托,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圆满完成《典型地区计划用水管理现状分析》《计划用水指标科学核定方法研究》撰稿以及国家标准《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修订工作。“十三五”期间,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2.27%;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100%,位居全省第一,走在全国前列。2019年,我市被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
三、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着力破解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3.9亿元,先后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抗旱饮水等重大工程,基本解决饮水型氟超标治理、南部山区村庄因旱饮水困难、供水水量不足等问题。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方案(试行)》、《淄博市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推动组建县级农村供水公司统一负责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初步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系。严把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标准,市县联动逐村逐户排查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保障情况,确保问题即知即改、限时销号。
二是着力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布局,加快推进城镇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集中供水管网延伸覆盖面。“十三五”以来,全市共完成建成区供水设施投资4.79亿元,当前全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144万立方米/日,较2015年增加42.8万立方米/日。特别是立足我市水资源短缺的实际,坚持优先利用客水,针对大武水源地和刘征水源地停供饮用水的新形势,抢抓时间实施完成引黄50万吨/日完善配套工程以及周村区、临淄区引黄管线工程,受影响区域实现安全供水无缝衔接。
三是着力强化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建立“水质检测、信息通报、限期整改、督导约谈”的城镇供水水质监管机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抽样检测。制定出台《淄博市城乡供水水质信息共享制度》和《淄博市城乡供水水质检(监)测管理制度》,与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建立水质信息共享和会商制度,按月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注重提升水质监测机构能力,全市现有水质监测机构A级标准1家、B级标准1家,其余均达到C级标准,5家供水企业水质检测中心通过CMA认证。“十三五”期间,供水水质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2017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构建“河湖管理委员会+河湖长+河湖长办公室+河湖警长+民间河湖长+河湖管理员”的河湖管理体系,并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司化运作模式,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完成省定98条县级以上河道岸线规划编制和356条镇村级河道划界工作。实施“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实现了“动态清零”。2019年集中行动中,全市整改河湖问题583处,投入资金3.26亿元,清理违法建筑67万平方米,清理林木133.7万棵、垃圾39.8万方、土方43.1万方,为应对“利奇马”台风打下来坚实基础。
二是加快推进生态水系建设。通过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引水泵站工程等,构建“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主城区生态水系。制定落实《淄博市中心城区生态水系用水方案》《淄博市境内黄河水量分配方案》《淄博市河流(水库)水量分配工作方案》,保障重要河流、水库生态用水。实施“守护河湖聚力攻坚专项行动”,对入河排污口、雨污混排口及沿河排污管网溢流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危害河湖生态环境行为得到遏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十三五”期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5平方公里。
三是推进河湖管理规范化。2016年,淄川区、博山区完成“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县创建工作;2017年,沂源县完成全省首个“省级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县”创建工作;2017年,萌山水库顺利通过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验收,成功跻身于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行列;2019年,沂源县成功创建省级小型水库管理示范县。沂河等5条段河湖成功创建为2020年度省级美丽示范河湖,红旗水库等2座水库新创建为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试点。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攻坚期、转型期,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兴水思路,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聚焦聚力补齐短板弱项和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水资源调配、水旱灾害防御、城乡供水保障、水生态保护四个体系以及数字水利平台,着力破解水资源“紧平衡”问题,加快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目标,为淄博老工业城市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淄博是严重缺水城市,那么“十四五”时期,在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方面将有哪些举措?
我市水利经过多年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高质量发展基础,也存在短板弱项,特别是当前水资源供需呈现“紧平衡”状态,可能成为制约城市今后发展的瓶颈。着眼更好依托、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十四五”时期,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水方针,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着力破解水资源“紧平衡”问题,加快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目标。
在工作中,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围绕切实补齐短板弱项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构建“四个体系、一个平台”。一是构建节水优先的水资源调配体系。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施节水示范工程建设,落实“优先利用客水,合理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利用雨洪水,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原则,实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二是构建河湖安澜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举。工程措施方面,全面完成市县级骨干河道治理,提升行洪能力。同时,对农村河道全面进行整治,对水库塘坝进行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蓄水功能。非工程措施方面,完善各级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水库实时监控、山区村庄山洪繁育全覆盖。三是构建优质可靠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十四五”时期,持续实施水质提升工程,增建水厂深度处理设施,加快新区水厂、输配水管线等“四位一体”配套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深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四是构建水清岸绿的水生态保护体系。实施中心城区生态调水工程,完善提升“八河联通”水系。对孝妇河干流进行文化生态休闲综合提升,打造“水润淄博”标杆。深化河长制湖长制,保持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五是建设智能应用的数字水利平台。整合防汛抗旱、水资源、城乡供水、河湖长制管理等系统,建设水利业务应用的智慧平台,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在全省率先开展,能否再详细介绍一下当前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具体情况?
淄博市河长制湖长制自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施以来,实现从有“名”到有“实”到有“效”到有“能”转变,全市河湖面貌焕然一新,界明、河畅、水清、景美成为淄博美丽河湖的“新名片”。
一、有“名”
2017年出台《淄博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全省创新成立市及区县河湖管理委员会。2018年3月份在全省率先出台《淄博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建立了全市“河湖管理委员会+河湖长+河长办+河湖警长+民间河湖长+河湖管理员”的组织框架体系。近年来修订出台了《淄博市市级河(湖)长会议制度》等8项制度,细化制定出台了河湖巡查、问题交办、暗访暗查、有奖举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专项+综合”考核督导体系,制定《淄博市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中设立“生态河湖”考核指标,探索试行河湖长制述职评议制度。有效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有“实”
先后发布了6次市总河长令,明确了河长制湖长制阶段性工作重点,调整市河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级河湖长和联系单位分工。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市总河长带头巡河巡湖,深入调研指导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河湖长及河湖管理员总巡查次数超过50余万次。
三、有“效”
深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达标建设,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组织“守护河湖聚力攻坚”专项行动,对入河排污口、雨污混排口及沿河排污管网溢流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实施“河湖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抽查暗访全市河湖点位1700余处。扩建、提标城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城市雨污水管网,水功能区水质持续改善;统筹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药肥科学减量工作,完成146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河流稳定消除劣Ⅴ类水体,COD和氨氮指标稳定达到Ⅳ类,21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国控、省控断面达到标准要求。
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标准,制定了创建“市级幸福河湖”“省级美丽示范河湖”工作方案和评定办法,太河水库、南水北调淄博段工程、石马水库、范阳河、孝妇河湿地公园、红莲湖等6条(个)河(湖)被评定为“市级幸福河湖”。博山区池上支流、珍珠支流,桓台县箔场沟,沂源县沂河、螳螂河5条河段成功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努力让每一条河湖都变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充分利用媒体“正向”引导和“反向”监督作用,连续两年组织“守望河湖看淄博·淄博媒体河湖行”集中采访系列报道活动,播发、刊发稿件400余篇,发掘亮点、曝光问题,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四、有“能”
制定了《深化清违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市级专项核查组,全面核查存在问题,现场交办,督促整改落实。编制了全市县级以上河湖库“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和沂河采砂规划编制与报批。实施完成477条镇村级河道划界,完成河湖界桩埋设及数据落图,全市河湖有了“户口本”,治河管河有了“好方子”。投资900余万元对水库进行年度维修养护,投资631万元完成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资245万元建设38座小型水库管理房,投资317.1万元实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并落实针对性处置措施。
下一步,淄博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夯实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统筹加强河湖水体和岸线空间管理,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饮水安全是广大群众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十三五”期间市水利局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我们城乡供水方面还将做哪些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行业强监管、工程补短板”为重点,以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喝上放心水、安心水、舒心水为总目标,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提升城乡供水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城乡供水安全。
一、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动态监管
一是完善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充分发挥“116”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作用,把饮水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行。
二是做好城乡供水水质督察工作。继续开展城镇供水企业、农村“千吨万人”及联村、单村饮水工程水质抽样检测和监督指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加强供水企业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实验室和在线监测两套设备,加大对本地特征指标的检测频率,将水质污染事故预防关口前移,准确、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公开城乡供水水质信息,加强与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推动水质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二、补齐工程短板,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是完善供水工程体系。贯彻落实“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在北部平原、城市近郊和城镇驻地周围地区积极推行“同源同网”供水模式,扩大城市管网覆盖范围。通过新建集中供水工程、维修村内老化供水管网、整合已有联村、单村工程等方式,积极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提升改造偏远地区村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采取铺设村内入户供水管网、安装净水消毒设备等措施,提高供水水质保障率。
二是推进智慧供水平台建设。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化技术,对供水水质、水压、水量和供水服务实时监测,最终实现“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智慧监管。推进城镇供水企业全面开展公共管网分区计量工作,利用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优化调控管网压力,提高漏损管控技术水平。
三、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一是规范城乡供水管理工作。对城镇供水水厂和农村“千吨万人”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二次供水设施和“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定期开展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检查,确保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开展消毒净化、管网检漏和水质检测等岗位职业培训和竞赛,加强对供水企业(单位)的水质化验、净化消毒、企业管理等关键岗位的业务培训。做好供水反恐怖防范工作,指导供水企业(单位)按照《山东省城市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要求,利用现代科技搞好物防、技防,提高反恐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是建立城乡供水运营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公司化、专业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由各区县成立的农村供水公司负责本区域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的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完善水价管理及水费收缴机制,把水费收缴作为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的重要手段,引导农村群众树立“实行有偿供水、用水必须缴费”的意识,完善计量收费体系,创新收缴方式,多措并举推进水费收缴工作,为工程良性运转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优化“获得用水”营商环境。充分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分析我市获得用水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全市供水企业进一步简化用水报装手续、优化报装服务、提升服务品质。同时,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不断加强供水企业内部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