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全省第一!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100%
1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党组书记王怀志就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向社会进行新闻发布。
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党政同责”为引领,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推进智慧监管为支撑,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一)党政同责,全域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市创建,淄博市(创建主体包括张店区、高新区、文昌湖区)及高青县、沂源县、博山区、临淄区、淄川区、周村区先后被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市、区县。高青县、沂源县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复审,桓台县11月份完成省级验收。标准引领,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195份,完成农业领域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35个。深入推进周村区“食安山东”烧饼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创建,全市创建“食安山东”示范单位440家,培育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163个,拥有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48件。全省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场会、全省标准化工作推进暨农业标准化服务现场交流会先后在淄博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副省长任爱荣先后来我市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依法治理,构建严密高效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一是严把食品生产质量关。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升监管水平为主线,以突出问题导向为关键,全力以赴抓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实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和“三小质量提升”行动,推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全市572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约谈生产企业16家,风险提示20家,检查中级以上风险生产企业33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借助“食安抽考APP”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目前已有效组织考试5次,累计参加企业446家,参加人数608人,抽考覆盖率达100%。积极开展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保证食品生产全程可追溯。开展了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专项检查。召开了馒头生产小作坊、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乙基麦芽酚等集体约谈暨风险提示会。12月3日至4日,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会、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公开承诺暨落实主体责任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二是加强流通环节规范化管理。建设省级规范化农贸市场16家、批发市场5家,市级流通示范单位306家,食品销售者风险评级率100%(2020年3月31日前获证),指导农贸市场商超建设食品快检室74处。三是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量化分级提档升级、“清洁厨房”行动,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达到100%。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市915家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达到B级(良好)以上达标率、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873家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率为95.4%,其中,310家中小学食堂实现率为100%。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截至11月30日,针对人民群众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食盐等32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2675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777批次,合格率为97.10%,问题发现率为2.90%,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均依法进行核查处置。从食品品种上看,消费量大的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合格率分别为96.98%、98.80%、97.37%、98.79%,比2019年同期分别上升了1.14、0.94%、1.24%、1.07%。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100%,位列全省第一。
(三)强化监管,抓严抓细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实行重点监管,检查生产经营业户1.3万家次。开展学校食堂核验765所,155所中学实行派员驻点监管。二是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操作指南、分餐行动等12项措施,出台《关于加强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三是从严抓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工作。以“外防输入、人物同防、全程严防”为工作主线,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标准体系,推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闭环式管理,将3家国内进口商、8家屠宰企业、108家生产加工企业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大对物流仓储、运输、快递企业从业人员的定期检测工作,将全市32处批发、农贸市场纳入环境监测重点场所,对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25家生产加工企业、369家销售单位、112家餐饮单位、1家物流企业、6家第三方冷库的从业人员加密检测频次,对1387名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实施分类建档,精准防控。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向547家进口冷链食品企业派出112名检查员,实施“一对一”监管、“精细化”服务。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已对进入淄博市的112吨进口冷链食品全面实施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把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第一道关口。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追溯码,2361家冷链商户注册使用,让消费者购物更放心。截至12月14日,已完成九轮定期检测,累计摸排检测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59365家次,检测冷链从业人员123561人次,环境检测124484份,食品检测90492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四)社会共治,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高新区实行“互联网+现场隐患排查”监管模式,桓台县创新实施“3+2”立体化监管,打造综治网格员、专职巡查员、职业执法员三支队伍,建设“市场监管智慧监管平台”,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化、标准化“两化融合”新模式。二是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市委政法委、市食安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融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1+N+X”(1个市场监管所+N个监管片区+X个城乡社区网格)网格化管理机制,全市89个市场监管所划分监管片区242个,3089个村(社区)划分网格5583个,配备网格员5555名,目前已组织培训43547人次,上报各类信息30472个,发现隐患3493个,处置完成3436个。全省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现场会推广了我市这些经验做法。三是深化社会共治。推动诚信食安建设,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29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4家保险企业为11家企业及单位提供风险保障1230万元。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聚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攻坚行动、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等重点,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行动,全市系统依法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113件,罚没款862.14万元。
二、全市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强化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组织开展药品零售环节第二类精神药、中药饮片、互联网药品销售、医疗器械“清网”行动等专项整治,检查药械相关经营使用单位9178家次。加大药品抽检力度,今年我市完成药品评价性抽检460批,合格率100%,监督性抽检1366批,合格率99.9%。二是服务用药安全。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进展情况调研和跟踪服务,全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种6个,获得省级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300万元,市级1450万元。确定146家药品零售企业为我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负责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登记、保管和移交工作。为方便群众购药,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一店一码登记管理,实现了特殊药品的信息化监管。目前全市已有2167家零售药店开展“一店一码”实名登记,录入数据29.1万人次。三是推进社会共治。组织零售药店120余人参加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在我市举办的“安全用药·健康齐鲁”药事管理法规与药学知识技能培训会,促进我市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能力提升。在全省率先成立山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淄博分会,进一步推进药品零售行业规范管理。开展“安全用药月”药品科普知识进社区公益活动,引导公众合理用药,提升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水平。
(二)强化化妆品安全监管。深入落实全省基层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2017-2020)三年提升工程,全市共建档1369家,示范建设1369家,建设率100%。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共评选出9家市级、92家区(县)级“化妆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对全市化妆品网络销售平台和网络经营者重点开展溯源清查、风险排查处置,并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了对婴幼儿、美白祛斑类等重点品种的网络抽检,涉及淘宝、拼多多、微商等多个平台,做到“应检尽检”。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全市共收集、审核评价各类不良反应报告表17496例(含评价省级严重报告表7864例),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分别为5600、710、3322例,比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9%、41.7%、29.6%。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上报率达100%,我市药品、医疗器械报告和监测综合评估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省市场监管局对我市右美沙芬滥用风险信号处置工作给予通报表扬。我市起草的山东省地方标准《化妆品不良反应皮损形态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于今年正式实施,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空白。今年新增2家国家哨点医院和5家省级哨点医院,目前我市共有3家国家级哨点医院、12家省级哨点医院和24家市级哨点医院,发挥哨点引领作用,促进监测数据与临床有效结合,提高临床安全使用水平。
(四)全力做好防疫用医疗器械供应和质量保障。指导帮扶我市企业投产转产防疫用医疗器械,我市医用口罩类生产企业由1家增加到11家,医用口罩最大产能由4万/天提高到400万/天,提高了100倍。做好口罩统购统销工作,协调相关企业通过淄博市应急防疫口罩销售平台累计销售口罩1938440只,有效保障了我市防疫口罩的供应。2020年1月29日起,对防疫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及消毒防护用品开展专项执法稽查,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564人次,检查经营者24836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6件,查获假冒伪劣口罩5.5956万只、消杀用品货值1.69万元。
(五)严厉打击药化械违法行为。聚焦聚力药械化经营使用环节,坚持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系统依法查办药化械违法案件503件,涉案货值金额884.13万余元,收缴罚没款358.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