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摘要)
为全力做好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1月8日,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通告要求:
一、广大市民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到境外和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探亲旅游。
二、在选购冷冻冷藏食品时,建议使用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接触,并正确佩戴口罩。
三、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淄返淄前要提前3天向所到社区、单位报备个人行程及抵达日期,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关注“健康淄博”微信公众号,进行核酸检测登记,并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四、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提倡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五、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
六、科学佩戴口罩。在参加会议、大型活动,到医疗机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公共服务场所、交通场所、密闭场所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必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公共场所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七、此通告随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