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本台消息,根据预测预报会商结果,预计1月20日至24日期间,我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按照要求,全市于1月19日12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0日0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工业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停止渣土运输;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矿山、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