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巩曰锋 马召芹 苏振华 王春林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下面播送: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巩曰锋、马召芹、苏振华、王春林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2021年1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巩曰锋、马召芹、苏振华辞去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王春林辞去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