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
2月2日,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补贴资金将于2月6日前发放到位。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对同时符合以上两种身份的人员,不重复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单独发放。
淄博市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
2月2日,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补贴资金将于2月6日前发放到位。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对同时符合以上两种身份的人员,不重复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单独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