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促进高新区高质量突破发展“14条”
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五大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发展能级”“七项扶持措施,充分放权授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促进淄博高新区高质量突破发展。
《意见》主要包括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大开放创新力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五项重点任务,以及赋予淄博高新区相应市级权限、健全完善人才队伍双向交流机制、强化财税扶持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土地规划审批保障机制、优化能源供给机制、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改进考核评价机制等七项扶持措施。淄博市将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市直相关部门出台保留权限清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清单外各类权限一律下放(授予)淄博高新区,给予淄博高新区充分放权授权,为高标准打造全市“三区一窗口”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意见》,我市将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全面提升淄博高新区发展能级和水平。到2025年,高新区“四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20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其中“独角兽类企业”“瞪羚类企业”数量达到100家以上,上市挂牌企业达到200家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70家以上,综合评价进入全国高新区前3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