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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淄博市动员会召开

齐点淄博 2021-04-08 19:34:47 阅读量:

2021-04-08 19:34:4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淄博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月8日,督察动员会在淄博市召开,督察组组长苏树伟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淄博市委书记江敦涛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晓磊主持。

苏树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推动、身体力行,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城乡环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对10个市开展了第一轮第一批省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对7个市开展了第一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10个市开展了“回头看”,首次实现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推动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苏树伟强调,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立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标。将重点督察淄博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县(区)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会上,苏树伟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了表态。

江敦涛在讲话时提出,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督察,是对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全面会诊,也是对我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精准把脉,对于推动淄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淄博市委、市政府一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保重大政治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好督察组工作开展。他表示,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严实的标准彻整彻改,并举一反三,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努力打好打赢生态环保“翻身仗”。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至4月28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3-2808515,专门邮政信箱:淄博市第A06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8时至20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市处理。

督察组全体成员、淄博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等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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