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环境专项整治 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根据中央、省环保部门要求,加大了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力度,通过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减少总量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气味难闻、容易挥发,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具有多种污染特征的有机化合物气体统称,常见于人类生活和工业生产活动中。连日来,临淄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根据上级要求,对多家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行了持续监测。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污控科科员 赵威:经过本次检查,企业的有组织化合物排放明显降低,无组织泄漏点明显减少。
这种变化,得益于我市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环保设备技改投入,所产生的良好结果。位于临淄区的这家医疗耗材龙头企业,就在原有减排治污设备基础上,投资3000多万元,新建并投入使用了三台“蓄热式热氧化技术”设备,将“挥发性有机物”的年排放总量减少了65%以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防护事业部淄博制造部副总经理 王振:我们整个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指标,从原先的年排放量100多吨,下降到现在的30多吨。
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也在原有的污染物处理装置基础上,投资400多万,新投入使用了一台“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设备,作为处理废气的备用装置。
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长军:这套装置上起来以后,可以随时和现在用的RTO(蓄热式热力燃烧技术)装置进行一个切换,这样保证咱们所有的装置尾气,随时进行一个处理。
这些采用了新技术的减排治污设备,相对于前几年的设备,处理效率提高一倍以上。而且对超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治理效果显著。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污控科科长 赵秀文:我局将继续开展帮扶检查,盯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薄弱环节,精准施控,重点管控,确保四月底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整改到位,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奠定良好基础。
从今年3月初到现在,我市环保部门已经开展了三轮“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专项整治帮扶行动。共帮扶企业150余家,发现环境问题570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1起。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企业按《淄博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加大技改投入,减少总量排放,完成中央、省环保部门要求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