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行动】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4月15日,我市接收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七批交办信访件76件(来电71件、来信5件),涉及10个区县、9个市直部门,其中,淄川区12件、博山区11件、张店区9件、桓台县8件、周村区7件、高新区7件、临淄区6件、经济开发区6件、沂源县5件、高青县3件;市生态环境局37件、市城市管理局14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4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件、市交通运输局4件、市公安局1件、市农业农村局1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件、市水利局1件。截至目前,我市共接收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12件。
第七批交办信访件中,大气污染问题30个、水污染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10个、固废污染问题12个、生态破坏问题12个、其他问题6个、非环保问题3件。
所有交办件均及时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