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泰山石 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
眼下风清气朗,是踏青登高的好时候。咱们省内的泰山,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自古就有“泰山安,则四海皆安”之说,因此不少游客前去游玩的时候,喜欢带一块儿泰山石回家,殊不知这一行为违反了《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处罚。
民间,泰山石常常被誉为“平安石”“文化石”“吉祥石”。近年来,人们对泰山、对“泰山石敢当”的崇拜,逐步延伸到对泰山石的收藏和鉴赏,泰山石在全国范围内被热炒,价格不断攀升,随之成为一些人赚钱谋利的工具,盗挖泰山石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泰山生态造成了极大威胁。为防止泰山石盗挖、私挖、滥采等不良现象持续发生,近日,我省持续开展整治行动,《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也作出修改,禁止捡拾带离山石。如违反规定,由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还同时细化强化了对盗采、销售泰山石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泰山石作为泰山上的瑰宝,是不可再生资源。在此,我们也倡议大家一起保护泰山,保护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