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2021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编 辑:李鹏
责 编:赵刚
值班主任:杨林
编 审: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