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我市发布第7号总河长令
记者从日前颁发的《淄博市第7号总河长令》了解到,今年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要抓住高质量完成“一河(湖)一策”修编这一关键任务,全面掌握河湖问题底数;要开展“八水统筹,水润淄博”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要强化“党政履职尽责、管理保护力量、发动社会监督、延伸监管触角、数字化监管水平”这五项措施,推动河湖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3年内全部建成美丽幸福河湖这一目标, 9月底前,完成14条(个)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123条(个)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
编 辑:李鹏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杨林
编 审: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