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店交警严查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齐点淄博 2021-07-16 17:54:01 阅读量:

2021-07-16 17:54:01

 

“市民朋友们淄博交警提醒您:安全第一,文明出行。骑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生命头盔!”近日,在张店城区各大路口交通安全提醒小喇叭向路口等红灯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喊话。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民警和辅警分散在路口各个方向,查纠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和骑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月15日,民警在柳泉路与华光路路口发现一辆电动车驾驶人没有戴头盔,遂将车拦下来。“我赶着要上班呢,可以走吗?”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的违法当事人被拦下来后着急地跟民警说道,民警严肃地说:“不能因为赶着上班,就忘记交通安全。”在整治中,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对不戴头盔人员开具《交通安全劝告单》,并提醒广大群众驾乘电动自行车应确保安全,依法文明行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记者注意到,短短十几分钟时间里,民警相继查处20多名不戴头盔的违法驾驶人。

张店交警提醒:安全头盔,生命头盔,佩戴头盔头不亏,侥幸心理心不安,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张   君

 值班主任:宋   滢

 编       审:  梁   军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