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推行电子劳动合同 我市首个试点
2020年,为了试点推广企业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工作,省人社厅确定淄博市和青岛市为“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市”。近日,高青县政府部门率先与“鲁班用工”平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合作协议,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并提出电子劳动合同全域覆盖的目标,被市人社局批准为我市首个“全域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县”。
在天齐集团高青县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荆德军拿出手机,兴奋地给记者看他已经签订好的电子劳动合同。
农民工 荆德军:我们以前签的是手写的那种合同,纸质的,签上之后,放着放着就找不到了。今年来了之后,签了电子合同,在手机存着,只要手机丢不了,合同就丢不了,放心了,心里很踏实。
电子劳动合同是依靠大数据、互联网和远程服务,将传统的纸质合同搬到线上,而企业电子劳动合同平台采用的是政府出资搭建,企业免费使用的推广方式。高青县作为淄博市劳务用工较大的区县,率先尝试,将目光瞄向了全国首家推出农民工电子劳动合同的“鲁班用工”平台。
鲁班用工副总经理 李大彬:通过我们的平台,然后适配到我们的建筑企业,如果更准确的说,我们是一家适配型的企业。通过我们的电子合同,能有效地帮助我们的建筑企业,加强自己的管理,可以直接上传到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那在这些过程当中,不仅使我们的农民工有了一份关于自己的合同,因为他打开APP之后,随时可以看到,更有利于我们用工方和务工方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
高青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苏洪木:目前我们民工朋友,他们有的文化层次低一些,对自己的工资数额、工种情况有时表述不清楚,我们人社部门和住建、交通、水利等建设部门,利用第三方平台,能够充分地保障工资的及时发放,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透明。
据了解,目前,高青县已签署电子劳动合同超过3000份,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电子化。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马永福
值班主任:孟宪强
编 审: 张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