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创新“物质+救助+服务”方式 提升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生活质量
为加强对全市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生活兜底保障,我市创新“物质+救助+服务”模式,提升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生活质量。
一大早,山东锦阳养老集团有限公司护理员李素珍就来到淄川区洪山镇太和社区的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霍荣庚的家里,为他提供护理服务。
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 霍荣庚:太好了,李姐来我们家之后,一直像亲人一样,解决了我和母亲的实际困难。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意见》,面向各类特殊困难群体,评估划分出重度、中度、轻度失能三个档次,分别按照每人每月60小时、45小时、30小时以及城市每人每小时15元、农村每人每小时10元的标准,由各区县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或公司提供专业化、规范化长期照料护理或者发放照护补贴。
淄川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陆霞: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对我区2700多名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提供居家照顾服务,提升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目前,我市各区县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已引进山东锦阳养老集团、善行佳豪养老公司、博山12349养老中心等多家照护服务机构,为全市1.5万名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固定安排4000余名专职护理员,提供助餐、助行、助洁、助浴、助医等专业化居家照护服务,仅此一项,市及各区县上半年共投入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
编 辑:李鹏 张鹏
责 编:赵刚
值班主任:杨剑
编 审: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