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摘要)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我省也有本土病例,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8月1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筛查与管理。疫情重点地区入淄返淄人员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单位)报备个人行程和信息,全面做好摸排随访和检测工作,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应访尽访”“应检尽检”。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员的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措施,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的,要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对有相关症状的患者须认真诊断,详细询问病史和旅居史,对存在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必须及时上报;对发热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四、合理引导工作出行。我市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出市,提倡公众非必要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旅行。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和跨区域会议尤其是全国性会议,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从简举办婚丧嫁娶等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餐、聚集和流动。
五、加快疫苗接种工作进度,切实做到无禁忌症人员“应接尽接”,尽快建立疫情防控全民免疫屏障。
六、进一步强化应急储备和保障。要有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和医疗救治储备,切实提高应对能力。
七、进一步提高督导效能。各区县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责任,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工作落实。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编 辑:刘 甜 张 鹏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马晓飞
编 审:张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