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山东】我市水环境质量进入全省前列
近年来,我市实行最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探索创新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对全国336个地级城市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我市水环境质量排位由全省的第11位上升到全省第1位,上升了10个名次。其中,我市优良水体比例由2020年的50%提升到71.4%。其中,全市24个市控以上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1%、10.7%。为了实现水环境质量根本性转变,近年来我市瞄准关键领域,编制《淄博市“十四五”期间和2021年度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方案》,成立淄博市入河湖排污口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推进全市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今年上半年,省交办的1103个排污口中,已完成“一口一策”编制784个。同时,我市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建立水生态环境质量通报督办制度,对全市各河流断面进行排名考核,实行河流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倒逼区县开展治理。
除了管好排污口,我市围绕“八水统筹,水润淄博”,全力构建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及水生态保护等体系,全力打造小清河、淄河、沂河、孝妇河四条清水廊道,规划建设一批滨河公园、水上公园、湿地公园,打造孝妇河、范阳河、猪龙河、涝淄河和文昌湖、马踏湖“四河两湖、多水润城”生态水系景观,在流域环境治理上实现新突破。
编 辑:刘 甜 王汉洲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马晓飞
编 审:张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