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二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9月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11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六个区县,其中,张店区1件,淄川区4件,博山区3件,周村区2件,临淄区1件,高新区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11个,其中水污染问题2个,大气污染问题4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1个,噪声污染问题1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182件。其中张店区12件,淄川区64件,博山区16件,周村区33件,临淄区21件,桓台县15件,高青县1件,沂源县12件,高新区4件,经开区10件,文昌湖区0件;共涉及环境问题182个,其中水污染问题29个,大气污染问题71个,土壤污染问题24个,生态破坏问题32个,噪声污染问题16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9个。
编 辑:李鹏 张鹏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王学深
编 审: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