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五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9月1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21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八个区县。其中,张店区1件,淄川区6件,博山区2件,周村区3件,临淄区5件,沂源县2件,高新区1,经开区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21个,其中,水污染问题2个,大气污染问题10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6个,其他污染问题1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266件。其中张店区17件,淄川区93件,博山区21件,周村区43件,临淄区32件,桓台县25件,高青县1件,沂源县17件,高新区8件,经开区15件,文昌湖区0件;共涉及环境问题266个,其中水污染问题37个,大气污染问题98个,土壤污染问题37个,生态破坏问题53个,噪声污染问题24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16个。
编 辑:李鹏 张鹏
责 编:赵刚
值班主任:王学深
编 审: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