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编 辑:刘 甜 王汉洲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杨 林
编 审:梁 军
监 制:郑 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编 辑:刘 甜 王汉洲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杨 林
编 审:梁 军
监 制:郑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