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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交警呼吁全民参与 共创文明城市

齐点淄博 2021-10-20 17:54:17 阅读量:

2021-10-20 17:54:17

文明交通渗透在我们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关系着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不闯信号,不逆行,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这样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维护遵守。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体民警、辅警在重点路口、路段,针对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进行劝导整治,引导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无头盔不乘坐、无头盔不出行,进一步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积极开展爱心头盔发放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头盔佩戴率,降低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人员的交通事故伤亡率,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让市民了解文明城市内涵,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早上7:40左右,在世纪路与华光路路口,记者发现,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较以前明显增多,一些共享电动车驾驶人也戴上了安全头盔。市民袁先生每天上下班都要骑电动车,也曾亲眼目睹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发生,他告诉记者:“骑电动车时,我们的身体没有任何防护。如果发生事故,戴头盔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还是很有必要佩戴的。”。正在等候信号灯的刘女士对记者说出了心里话:“交警要求戴头盔,也是为了咱们的安全考虑!我现在已经养成戴头盔的习惯,反而不戴好像少了点什么。”。还有些非机动车驾驶人着急上班,会在等红灯时越过停车线停车,执勤民警提醒市民:“同志,您越过停止线了,请退到停止线以内。”“同志,为了您的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采访中执勤民警告诉记者:“在上下班高峰期,会有部分行人和驾驶非机动车的市民为了抢时间而与机动车抢道,我们在停止线前便提醒他们注意,宁等一分保安全,不抢三秒险中行,让文明交通出行从停止线开始。”通过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劝导、教育,广泛宣传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教育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号召全民行动共同维护城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

张店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需要交警的努力,更需要群众的配合。有了您的全力参与和支持,我们的出行才能变得更加安全和顺畅!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张   君

值班主任: 宋  滢

编       审:   张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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