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21 奋进改革路·改革试点成果篇】DIP控费惠民看淄博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化改革,勇于创新突破,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改革典型。按照市委深改委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广先进经验,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激发改革创新的澎湃动力,凝聚攻坚突破的强大合力。从今天开始,【淄博新闻】开设“回望2021 奋进改革路”专栏,陆续对我市改革试点成果、改革品牌和改革尖兵事迹进行报道,努力营造主动探索、奋勇争先的浓厚改革氛围,推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向纵深突破。今天首先请看我市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显成效——DIP控费惠民看淄博。
DIP付费,即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分值付费。通过DIP付费改革,对医疗机构来说,检验、药品、耗材等将不再是收入,而是变成了成本。这将会迫使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打破“以药养医”模式,倒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让有限的医保基金实现更有效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疗服务质量、基金有效使用的双控制。
自2020年11月被定为全国首批DIP试点城市以来,市医保机构积极推进与DIP试点工作的有效衔接,总结梳理现行病种分值付费经验,细化病种分组和病种分值,使其更加符合临床需求;同时,依托大数据,在国家目录的基础上,为淄博参保人量身定制了更适合的“专属”目录库,确定了3322个病种的医保支付指导价,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使患者能够获得更有效,更经济的医疗服务。
目前,我市已实现DIP实际付费,数据显示,从今年1—10月份月度预结算工作看,职工医保实际支付18.22亿元,拨付率93%;居民医保实际支付15.94亿元,拨付率92%;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次均费用同比下降超过3%。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能力和控费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保人得到了更多实惠。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局长 陆汉明:作为DIP试点城市,我市加大了改革力度,建立健全了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医疗机构成本控制意识明显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和控费意识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支出平稳,支付及时到位。初步达到了群众得实惠、医保可持续、医院出发展的三方共赢的局面。
作为全国首批DIP试点,我市不仅在全省率先实现DIP实际付费,还被国家医保局评定为优秀;我市积极承担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科学引导医疗机构从“要我控费”向“我要控费”转变,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优化医保基金使用,走出了一条切合实际、颇具亮点的医改惠民之路。
编 辑:刘 甜 王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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