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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实施

齐点淄博 2021-12-10 20:24:25 阅读量:

2021-12-10 20:24:25

12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分为8章39条,是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域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对于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编  辑:刘  甜  王汉洲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马晓飞

编  审:梁  军

监  制: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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