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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2022年确定为全市品质提升年

齐点淄博 2021-12-20 20:01:20 阅读量:

2021-12-20 20:01:20

中共淄博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确定,将2022年作为全市品质提升年,我们一起来解读。

全会确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要求,实现“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目标,将2022年作为全市品质提升年,聚焦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深刻理解并认真落实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精耕细作、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以更多品质之作汇聚“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之功,奋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争做表率、争当标杆。要聚力实施产业品质提升工程,在“优存量”上扩面、提标、跨界,在“扩增量”上开辟新场景、培育新物种、畅通新赛道、打造新平台、营造新生态,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聚力实施开放品质提升工程,构筑大通道、搭建大平台、拓展大市场,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力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让城市功能强起来、单元新起来、管理优起来,持续提升城市能级活力;聚力实施生态品质提升工程,深化生态赋能,坚定不移贯彻“双碳”战略、推进污染防治、构建生态屏障,加快实现生态环境根本性好转;聚力实施文化品质提升工程,增强优秀传统文化产品、红色文化产品、现代文旅产品供给,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能;聚力实施民生品质提升工程,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健全为民服务长效机制,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共同富裕。

编  辑:刘  甜  王汉洲

责  编:赵  刚

值班主任:杨  剑

编  审:梁  军

监  制: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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