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户籍制度重大改革 回村进城落户更加畅通
长期以来,城市居民想回农村,面临落户难,农村居民想进城,因为没有自己的房子,也面临落户难、子女入学难,这诸多难题给广大市民带来了很多不便。不过,这些问题马上就可以得到解决了。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权威发布。
2021年12月29日,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施行。意见主要内容是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城乡户口双向流动渠道。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一级高级警长 齐进山: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在“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放开购房落户。由原来的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可落户,放宽至近亲属(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均可申请落户;放开公寓落户限制,允许公寓产权人及其近亲属登记落户。
全面放开租房落户。凡在城镇区域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和个人住房的居民,均可在租赁房屋地址登记落户。
全面放开投靠落户。允许投靠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
全面放开就业落户。凡在我市城镇就业的(包括录聘用、务工经商、创业等),可在就业地登记落户。
全面放开人才落户。对于有意愿来淄创业、就业的市外人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在校生,留学归国人员,企事业单位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等),均可依照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各区县城镇落户。
此外,本次户籍制度改革中,最大的变化是放宽了农村落户条件。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一级高级警长 齐进山:允许组织选派的机关干部、农业科研人员到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兼职任职的,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军人回原籍的,以及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的落户农村。
为了让这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本次户籍改革新设立农村集体户,为无法登记家庭户的人员提供落户便利。各相关部门将在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等一系列工作中,持续发力,确保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马永福
值班主任:孟宪强
编 审: 张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