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实事 群众评】淄博:推出户籍新政 全面放开不受限制

齐点淄博 2022-01-06 20:18:17 阅读量:

2022-01-06 20:18:17

近日,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于2021年12月29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城乡户口双向流动渠道,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主要包括全面放开购房落户、租房落户、投靠落户、就业落户等方面。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一级高级警长 齐进山: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对农村落户条件放宽,推出支持农村建设人才落户政策,允许组织选派的机关干部、农业科研人员到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兼职任职的,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军人回原籍的,以及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的落户农村。设立农村集体户,为无法登记家庭户的人员提供落户便利。

淄博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处长 房坤:为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公安机关配套出台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对7类31项户口迁移登记业务作出详细的办理规定,可以说,户籍新政实施后,落户条件更加宽松、落户渠道更加灵活,落户手续更加简化。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确保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编  辑:刘  甜  王汉洲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马晓飞

编  审:张  东

监  制:郑  文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