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提高啦
据统计,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大约有4000万人,他们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陪护,为减轻这些家庭的经济负担,2021年12月中旬,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从今年起,护理服务费用月度限额标准分别都有所增加。达到失能标准的老人可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记者今天从市医保部门获悉,目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适用范围是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因疾病、年老、非因工外伤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达六个月以上,经医疗专家按照相关标准评定失能等级为五、四、三级的,可申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离休人员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长期护理保险科副科长 杜丁丁:医疗参保人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护理服务费用,在月度限额标准内按比例报销。失能等级为五、四、三级的,护理服务费用月度限额标准分别为1800元、1400元、900元,报销比例为75%,不设起付线。
《办法》实施后,护理保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10元标准筹集,其中,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中划拨60元,从财政补助和福彩公益金中划拨15元,从个人账户中划拨35元。目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形式有三种:医养结合护理、社区养老护理和居家护理。
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长期护理保险科副科长 杜丁丁:参保人申请长护待遇时,应提供《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参保人相关病历及诊断证明、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到任一医保大厅提交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门诊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门诊或住院相关医保政策执行,享受住院医保待遇的,不再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张 君
值班主任:卢 亮
编 审: 张 东